古時,人們大多用紙糊的燈籠點(diǎn)上蠟燭照路,某日一位盲者拜訪了他的一位朋友,辭別時,因為天色已暗,他的朋友就給他一只燈籠,讓他照路回家。
盲者謝絕朋友的好意說道:
‘我不需要燈籠,無論明暗,對我都是一樣’。
朋友解釋道:‘我知道你不需要燈籠照路回家,但如果你不帶燈籠的話,別人也許會撞著你。因此你最好還是帶著。’
話說得有理,這位盲者就帶著燈籠回家了,但走不多遠(yuǎn),卻被來人撞個正著,盲者罵來人道:
‘看你走到那里去了?難道你看不見我手里的燈籠?’
路人除致歉意外,說道:
‘老兄!你的蠟燭已經(jīng)熄了。’
盲者道:‘是你的心燈滅了,豈關(guān)我的蠟燭滅呢?’
見性的人,光照的般若與黑暗的無明,在他都是一樣,沒有分別,黑暗的煩惱固然苦人,光明的烈日,又何不炙人?雖然如此,何妨運(yùn)用慈悲方便,提一燈籠(慧炬)照開眾生的心燈?
眾生無始以來,我執(zhí)深重,生死死生,長夜冥冥,雖然長了二個眼睛,卻不見眼前路人,責(zé)怪盲者燈籠熄滅,自己開著眼睛,卻不用心,心燈的熄滅,才更可悲!例如世人未明佛法大義,到處誤解佛法,毀謗三寶。即如明眼人撞了瞎子的燈籠,還怪燈不亮。